在留

有关在日本的居留

外国人希望入境日本并在日本居留时,须根据其入境目的申请并取得所规定的在留资格。不同的在留资格,在日本国内所允许的活动范围(能否工作等)和在留期间等也都不一样。请确认在留卡上所记载的在留资格的类型和期限,注意不要违反规定。有关在留资格方面的问题,请向入国管理局咨询。

有关在留资格方面的主要手续

再入国许可

持有效的护照以及在留卡等的外国人,在出境后1年内为了继续在日本的活动再入境时,原则上没有必要在出境前办理再入国许可(这种制度被称为“视同再入国许可”)。利用“视同再入国许可”制度出境的外国人,在日本国外不能延长有效期,并且请注意:出境后一年以内(注)如果没有再入境,所持有的在留资格将会失效。
此外,所持有的在留资格的有效期超过一年的中长期居留者,如果计划出境1年以上后再返回日本,则需要和以前一样在出境前办理再入国许可。再入国许可的有效期为在不超过在留期间的范围内,最长5年(特别永住者为6年)。
(注) 居留期限在出境后不满1年时,必须在居留期限到期前再次入境日本。

在留期间的延长

如想延长现在所持在留资格的在留期间,要在到期之前办理“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手续。在留期间到期后仍逗留在日本,属于违法行为(非法逗留)。

在留资格的变更

如上记所述,逗留在日本的外国人,所能从事的活动必须在自己所持在留资格规定的范围内。因此比如留学生毕业后留在日本工作,或者辞去现在的工作创立自己的公司,如果仍旧使用原来的在留资格的话,属于违法行为,必须办理“在留资格变更许可”的申请,取得与将要从事的活动相一致的在留资格。

资格外活动许可

留学生等持有不允许就业的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原则上不允许从事带有收入的工作。但如果取得了“资格外活动许可”,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打工。另外,即使是已取得就职签证的国人,在取得了“资格外活动许可”后,可在一定范围内从事其它的工作,但前提是满足不影响现有在留资格活动等条件。资格外活动禁止从事如风俗行业等的职业,工作时间也有限制,请注意遵守。

以上手续全部在入国管理局办理。申请时须递交规定的申请表和所需资料,并支付手续费。但是并非所有的申请都能得到批准。详情请向入国管理局询问。另外,有关在留资格的各种手续,可以参加福冈县行政书士会举办的免费咨询会,事先获取各种有关的知识和信息。

咨询处

入国管理局网站

http://www.immi-moj.go.jp/chinese/

福冈入国管理局

Tel: 092-623-2400
(博多区下臼井778-1 福冈机场国内线第3候机楼)

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服务台

Tel:0570-013904(IP电话・PHS・从国外拨打时03-5796-7112)
时间:平日8:30~17:15

福冈县行政书士会 免费咨询会链接

关于外国人的入国/在留/国籍的免费咨询会

在留卡

在留卡是以打算中长期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为对象,在办理上陆许可、在留资格的变更许可、在留期间的更新许可等与在留相关的许可手续时交付的卡。在留卡上除相片以外,还记载持卡人姓名、国籍/地区、出生年月日、性别、在留资格、在留期限、是否限制就劳等信息。与在留卡有关的申请或申报手续皆在管辖居住地的地方入国管理局或分担业务的出张所办理。

在留卡的再交付

在留卡丢失或弄脏时,请前往就近的入国管理局办理再交付手续,申请新的在留卡。(因丢失而需重办时,须从知道丢失当天算起14天以内办理再交付申请手续)。

在留卡的归还

持有在留卡的外国人,当出现在留卡失效的情况时,须从失效之日起14天内将在留卡归还法务大臣。比如:在不符合“中长期在留者”的条件时;在留卡的有效期到期时;获得再入境许可出境后没有在有效期限内再次入境时等。
归还在留卡时,请直接拿到管辖居住地的地方入国管理局,或者邮寄给下述部门。如果不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有可能会被处于罚款。
另外,外国人登录证明书被视作为在留卡,必须与在留卡同样办理归还手续。

(归还在留卡时的邮寄地址)
〒135-0064 東京都江東区青海2-7-11
東京港湾合同庁舎9階 東京入国管理局おだいば分室あて
并在信封上写上“在留卡等返纳”

在留卡记载事项变更的申报

下列事项变更时,必须从变更当天算起14天以内前往附近的负责在留审查的地方入国管理局申报。
1 姓名、国籍或地域、出生年月日、性别变更时
2 与配偶者离婚等情况
(持有「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家族滞在」、「特定活动」在留资格者当中,以配偶者身份在留的人)
此外,决定了新的住所时或住所变更时,请前往居住地的市区町村役所申报。

要变更在留资格时(除希望变更为永住者以外),请从变更理由发生之日起至在留期限到期前申请变更。

关于在留管理制度

咨询处

外国人在留综合信息中心
Tel: 0570-013904、03-5796-7112(平日8:30~17:15)

个人编号制度

日本从2016年1月起开始实施社会保障、税务编号制度—“个人编号制度”。

个人编号指的是面向所有办理了住民登记的人所发行的12位编号。中长期居留者以及取得永住资格的外国人也包括在内。可以向市町村政府申请个人编号卡。编号卡上除了本人相片外,还记载了姓名、地址、出生年月日、性别、个人编号等,可用作为身份证明以及用于各种行政服务的申请。
在办理有关社会保障、税务、防灾对策方面的行政手续时需要用到个人编号。比如办理年金、雇佣保险、医疗保险、生活保护、儿童津贴、所得税确定申报等。

总务省 关于个人编号制度

http://www.soumu.go.jp/kojinbango_card/01.html

政府宣传网站

http://www.gov-online.go.jp/tokusyu/mynumber/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