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守则

福冈市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为目标,制定了《建设亲切,安全又舒适的福冈条例》,促进城市建设。以下向大家介绍在福冈生活的主要守则,其中有些内容,违反者会受到处罚,请大家共同遵守。

 

禁止走路吸烟

走路吸烟或骑自行车吸烟是对于周围的人带来非常危险,并且因烟雾带来不愉快,因此请不要走路吸烟。在福冈市全区域禁止走路吸烟,并骑自行车吸烟,特别是在天神•大名地区,博多站周边地区如违反此规定时,根据规定罚款2万日元以下。

 

禁止乱扔空罐等

对空罐,空瓶,塑料瓶等,不仅禁止随处丢弃,还要求资源回收。丢弃时,不能乱扔在路上,而要扔到规定的垃圾收集处,同时还要按照规定的分类方法进行回收。

 

禁止随意停放自行车

在自行车禁止停放区域以及公共场所(道路,站前广场,公园等)禁止停放自行车。停放在禁止区域内的自行车会被移送到市的保管场所。领取时,须缴纳2500日元。

 

厉行安全驾驶

车辆以及摩托车要靠左边行驶。驾驶车辆时,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周围情况,并且要相互礼让,坚持安全驾驶。骑自行车时也要注意安全,以免碰伤他人。